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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淄博市张店区及南部城区招聘教师381名

招聘动态 转载 来源: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2-06-09 21:25 {{clickNum}}

淄博市张店区教师招聘安排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6日09:00-6月18日16:00


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星期六)9:00-11:30


备考推荐:2022年教师招聘考试面授课程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张店区教师岗位空缺及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及南部城区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具体岗位数量详见《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和《2022年淄博市张店南部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2)。


二、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C2类岗位面试时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所有招聘岗位的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工作由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纪委监委的监督下分别组织实施。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1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证条件。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规定的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2年8月16日及以前取得。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可以参加此次教师招聘,并应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根据《通知》要求,聘用后一年内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6月16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不能应聘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有关说明


(一)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人员应聘。


(二)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应聘。


国(境)外高校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学位层次要求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三)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考者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将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


(四)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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